2009年1月16日星期五

創業未必要很多錢


有些人經常這麼說:我有許多構想足以開創一些新事業,可惜沒錢。我的看法則是,這些構想應該還未成熟,否則怎會不能吸引他人來投資呢?時下有錢的人一大堆,每個人幾乎天天都在動腦筋尋找新的事業投資,如果你的構想能夠賺錢,應該不必開口求人,別人也會競相要求與你合作才是。

試想,在各行各業如此競爭的今天,每家企業、公司都在拼命開拓自己的市場,如果你的產品或構想果真能夠帶動市場發展,那麼對於那些企業、公司來說,正是求之不得,豈有拒人千里之外的道理?有些人總以為自己是無名小卒,說話沒有份量,只能坐在家中空想罷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在目前這種“行掛帥”的時代,如果沒有自信說服客戶的話,你的事業又怎能成功呢?找別人投資也是如此,每位元投資者其投資的目的,不外乎是為了獲利,如果你的計畫可行性高,獲利性又好,豈有不吸引人的道理?所以說,只要你撒下的是能夠賺錢的種子,你就應該相信自己已成功一半。

經營的事業並不太有發展性,而親友依然資助的現象雖然有,但想要全數依賴他人的資金,而自己卻赤手空拳來經營事業卻不是很好的事。原則上,經營事業要擁有主導權,應該自己投入最大的股權,否則的話幹起經營的人就不易有魄力。是故,要想事業經營順利,自己就必須擁有相當的資金,這乃是創業者首先具備的資金,這乃是創業者首先必須具備的經濟觀念。所以說,下個月的薪水還沒有領到,這個月的薪水花光,或是到處向人三千、二千借的人,都不夠有資格自己經營事業。創業要想成功,往往就必須具備“儲蓄性格”才行。現在,連銀行都要考驗客戶的儲蓄性格,能夠具備充分儲蓄性格的人,自然就是具備了嘗還能力,所謂的信用即是如此而已。因此,每個月能夠持續積蓄一部分資金的人,二三年間就能積累一筆不少的資金,如此要向銀行借錢,就不會很困難了。簡言之“信用”乃是經年累月建立起來,而非一蹴即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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