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電視、互聯網等管道上的連鎖加盟廣資訊可謂鋪天蓋地,這其中真真假假、虛虛實實也著實讓不少想加盟者頭疼,一些欺騙加盟商的不規範行為也時有發生。
投資一個加盟專案目的是為了賺錢。有一些人看中了加盟者手裏的資金,於是打著各種低加盟費、高收益回報的幌子,以加盟的名義來圈錢。那麼,對於入行經驗尚淺的加盟者,如何避免風險,繞過加盟的陷阱,恐怕是入行前首先要修的一門功課。
宣傳高收益≠實際高收益
百度搜索“連鎖加盟網”,記者發現相資訊有100多萬條,各種加盟網是五花八門。進入他們的網站,最為醒目的就是各加盟商的廣告宣傳語了,什麼“兩月回本,年入百萬”、“一天賺5萬”、“投資1.98萬,年賺198萬”等等這樣的誘人字眼不能不令人心動,但事實真的可能嗎?
一位元業內人士向記者坦言,誇大宣傳是目前比較常見的加盟陷阱,投資者首先要正視的就是這種虛假宣傳,絕不能幻想一夜暴富的好事,任何加盟都有一個投資回收的過程,有了經營模式才有盈利的可能。
北京惠誠律師事務所的孫連會律師表示,“目前市場上,真正好的特許加盟企業太少了,而好的企業門檻又特別高,很多門檻特別低的企業其實是在偽裝好企業,所以,投資者一定要警惕特許加盟的陷阱。”
記者以一個加盟者的身份,從幾個連鎖加盟網站聯繫到了幾家打著高收益宣傳的加盟商,由於記者是宣稱想加盟,對方十分熱情,基本都在說自己的項目如何不錯,既投入少又風險低,做的好絕不會少賺等之類的話。但是當記者詢問,廣告中聲稱的高收益是否能保證,並且是否可以寫進合同中時,對方便一口否決了,並稱高收益只是最好的情況,但不能保證每個加盟者都能達到。
如此看來,這種宣傳的高收益基本都是形同虛設罷了,天上掉餡餅是不可能的事。
謹防合同中的風險
選擇最終加盟一個專案,雙方最後要簽訂一份加盟合同,權利責任都會約定其中。可不要小看這份合同,它的重要性絕不容忽略。
四川的李小姐加盟了一家叫做“香港街6號”的女裝加盟連鎖店,商家對外宣傳自己擁有遍佈全球的一百多家分支辦事機構,並且依託國際PRADA集團,彙聚了強大的精英管理團隊,公司還會提供“香港口岸免稅純進口大品牌服裝”:古琦、寶姿、三宅一生、CK、範思哲等,也正是這些不實宣傳最終吸引李小姐加盟了該公司。
然而在李小姐開業沒多久便發現,發過來的貨品質根本沒法和當時在公司展廳裏看到的相比,隨便在小商品批發市場就能買到,而且價格比總部給的還低。衣服不僅沒商標,洗滌方式、產地、材料成分這些標籤也一概沒有。
李小姐感覺自己上了當,一紙訴狀,將該公司告上了法院。她以違約為由要求解除與總部簽訂的加盟合同,並要求該公司退還加盟費、保證金,並退還貨款。
但是最終法院駁回了李小姐的訴訟請求。原因是李小姐和這家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根本沒有先前宣傳手冊描述的那些令人心動的承諾,也沒有廣告支持、技術培訓方面的具體約定。關於公司提供的產品,既沒有約定品質也沒有驗貨的細節。因此,法院無法判定這家公司存在足以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行為。“合同對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的重要性,是決不容被小看的,它直接關係到被特許人的自身利益,發生糾紛時責任的追溯問題。”孫連會表示,現在有的加盟商是你擔心什麼,他就給你保證什麼。他們會千方百計地打消加盟者的顧慮,並且急於簽約。對於這種特許人,加盟者應該多做一些考察。
據瞭解,2005年至今,僅北京海澱區法院就受理了大概200起加盟合同糾紛案件,近年來這類訴訟還在快速增長。
海澱法院法官張欣表示,在這些案件中,加盟商能夠勝訴的“最多只占到20%”。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加盟企業所做的不實宣傳並沒有寫進合同,而加盟商無法狀告企業違約。那些企業抓准了加盟商急於致富的心理和對合同條款缺乏清晰把握的弱點。
由此看來,合同的簽訂是否到位,這是加盟者需要細心做好的事情,哪怕是商品的品質標準、是否能換貨、多長時間給換、換了後有問題再怎麼辦等等一系列問題,都要考慮寫進合同中去,這樣才能確保利益不受損失。
選擇口碑好的連鎖品牌
目前,一些潛在的加盟商為了避免上當受騙,往往會選擇已備案的“合法”企業作為加盟對象,這樣似乎可將風險降到最低。所以,自從《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出臺並實施以後,潛在加盟商或投資人對專案進行評估時,會將該特許人是否備案當成選擇加盟專案其中的一個必備條件。對於沒備案的企業,則一概不予考慮。
不過《條例》中明確的只是特許人的資質條件,並且實施了備案管理制度資訊披露制度,雖然瞭解了這些,投資者在考察項目時就有了明確的考察目標,也能有效防止上當受騙,但是這並不能保證加盟者選擇的就是所謂的好項目。
專家指出,判斷特許加盟企業的實力,首先要弄清特許企業的本質。所謂特許企業:是指一家成功企業將自己積累多年的成功經驗、經營模式、產品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中小投資者投資加盟店不僅需要膽識和眼光,而且還必須花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做加盟前的調查工作,有必要的話,可以到現有的加盟商那裏親身考察企業,獲取第一手資料。
一般情況下,加盟雙方會相互考察,如果加盟商不注重考察加盟者的基本情況、盈利能力等,說明其不是真的特許經營,加盟者就應該格外小心謹慎。儘量選擇知名度高、信譽好的連鎖品牌,在簽訂合同時不要輕信和盲從對方的宣傳。
特許經營專家也提醒加盟者,加盟者在選擇連鎖品牌時,一要看其成立的年限,如果是剛成立的連鎖品牌,要謹慎加盟;二要看其有無一定規模的直營店,直營店往往是連鎖品牌研製行銷策略的試驗田;三要看資訊系統的發達程度;四要看其物流派送系統是否先進;五要看連鎖品牌的企業價值觀,不為加盟者考慮的品牌不可信賴。
作為現今信息時代的加盟者,獲資訊的管道非常多,所以加盟者完全可以從相關部門、網路、報紙等多個途徑瞭解商家的信譽、實力,充分瞭解商家是否有成熟的經營模式。必要的時候,還可以聘請律師和專家進行簽約合同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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