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9日星期一

陳水扁羈押第一天:倒頭大睡 拒絕吃飯

11月12日晨,陳水扁因貪污案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當天上午,陳水扁住過土城的臺北看守所。自陳水扁進入臺北看守所之後,臺北警方如臨大敵。當地警方派也上千警力進駐臺北看守所周遭管制,並架起鐵馬進行交管。


據媒體報導,在臺北看守所,所有人的稱謂都將用代號代替,而陳水扁的代號是“2630”。曾經有人試圖猜測該代號的意義,但後來有人出面稱,“2630”這個數位只是按程式排定,並沒有特殊意義。


在去臺北看守所的路上,陳水扁並沒有戴手銬。法院稱基於陳水扁指手臂不適,以及他是前“總統”的安全考慮,決定他不用鎖上手銬。一路上都有交通管制,陳水扁抵達臺北看守所的時間是早上8時29分。


住進看過所之後,陳水扁首先接受個人物品保管,其寄放的物品包括領帶、皮帶、西裝外套與皮夾。健康檢查時,看守所並從扁的身體外觀上發現有外傷,但扁自述右手有拉傷,所方曾詢問是否需要醫療協助,他稱已經有台大開的藥。之後,陳水扁接受了例行的管理員檢身。


陳水扁事先表示,不想和其他收容人同住。而看守所則表示,基於卸任“總統”的安全,允許他一人獨居。但是陳水扁進入牢房後就睡覺,一整天飯都沒吃,他的律師擔心他有意“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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